時間:2020-04-14
城市建筑垃圾大多為固體廢棄物,多在新建筑建設或舊建筑物維修、拆除過程中產生。絕大部分建筑垃圾未經任何處理,便被運往郊外或鄉村,采用露天堆放或填埋的方式進行處理,耗費了大量的征用土地費、垃圾清運費等。與此同時,清運和堆放過程中產生的粉塵、灰砂飛揚問題又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,對周邊群眾的身心健康帶來危害。
建筑垃圾基本由土、渣土、散落的砂漿和混凝土、剔鑿產生的磚石和混凝土碎塊、打樁截下的鋼筋混凝土樁頭、金屬、竹木材、裝飾裝修產生的廢料、各種包裝材料和其它廢棄物等組成。
建筑垃圾中的許多廢棄物經分揀、剔除或粉碎后,大多是可以作為再生資源重新利用的,如廢鋼筋、廢鐵絲、廢電線和各種廢鋼配件等金屬,經分揀、集中、重新回爐后,可以再加工制造成各種規格的鋼材;廢竹木材則可以用于制造人造木材;磚、石、混凝土等廢料經破碎后,可以代砂,用于砌筑砂漿、抹灰砂漿、打混凝土墊層等,還可以用于制作砌塊、鋪道磚、花格磚等建材制品?梢,綜合利用建筑垃圾是節約資源、保護生態的有效途徑。
建筑垃圾處理工藝流程
1、進料與粗破
2、分選系統
3、高壓洗滌系統
4、二次,三次破碎系統
5、廢水回收系統
6、粉塵凈化系統
7、自動控制系統